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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招聘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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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在本网站招用人员时,必须先到宜兴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手续,获取会员号及登陆密码后方能上网注册登记。
2、用人单位办理会员登记时应当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招用人员简章(电脑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宜兴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2号窗口办理。外省、市用人单位在我市公开招用人员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外省市用人单位不能办理会员证)。
3、用人单位可以制作、储存和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以查询求职个人已发布的个人简历及其他求职信息,并向特定求职个人发送招聘信息;同意网上的求职个人查询用人单位已公开的招聘信息。
4、用人单位招聘到雇员时有义务立即在网上将招聘信息设置为不可查询、不公开的状态。 5、用人单位亦可直接进入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参加每星期天上午举办的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进入市场招聘的用人单位须到指定摊位设摊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
6、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登记费、资料费或者变向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押金等;不得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件。
7、在决定录用人员后(报名后十天内决定是否录用),须按《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签订好劳动合同,七天内到宜兴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1号窗口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8、会员单位经举报有违反《江苏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暂行取消会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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