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system_web_title%> > 办事指南 > 正文
办理录用职工登记备案程序

一、办理录用备案手续须携带下列资料到1号窗口:
   (1)录用本地劳动力须带登记备案表一份;花名册一式四份[市就业管理中心一份、镇(园)劳动所一份、合同鉴证处一份及用工单位各一份];劳动合同一式二份;本人的《就业登记证》。
(2)录用外来劳动力须带登记备案表一份;花名册一式四份;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二、实行就业准入工种(职业)的从业人员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还必须带职业资格证书,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先到职业培训中心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用人单位的录用备案花名册经1号窗口初次审核凭盖章后的花名册,初次参保人员到社保登记科、再次参保人员到社保征缴科进行审核登记,然后再返回1号窗口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日期:2006年11月2日 | 关闭
 
企业推荐